鞍山的小作坊、小餐館做證
食品攤販制止運營目錄也會向社會發布,并在劃定運營區域明顯位置公示。運營制止目錄內食品的,將面臨5000元至貨值金額5倍的罰款
千華網 千山晚報首席記者 周石 攝
以后,小作坊、小餐飲都得辦答應證,而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食品攤販,其運營地點、運營場所也都有了限制。1日,記者從市食藥監局得悉,本月起施行的《遼寧省食品平安條例》眼下已在我市“落地”,食品消費加工小作坊、小餐飲、小食品攤販(簡稱“三小”)正式歸入監管范圍。
“三小”歸入監管范圍
不斷以來,我市一些農貿市場、早市以及居民區里的食品加工小作坊,因價錢低廉、購置便當,深受市民喜愛,其銷售的食品如糕點、香油,酒類、豆制品等,都是百姓日常飲食中需求度較高的。但是由于缺乏監管,其衛生平安常常難以保證。剛剛出臺的《遼寧省食品平安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規則,創辦食品加工小作坊要申請答應證,答應證應當載明稱號、擔任人、住所、消費加工地址或者運營場所、消費加工范圍或者運營項目、小作坊產品包裝方式、答應證編號以及有效期、投訴告發電話、發證部門等信息。與此同時,在一些校園左近或者是繁華街區扎堆的小餐館、小吃店,也要辦理小餐飲運營答應證及停業執照。這意味著,不斷處于法律監管“盲區”的食品消費加工小作坊、小餐飲、小食品攤販等食品運營“三小”,正式被歸入了監管范圍。
“三小”運營標準更細化
賣煎餅果子、手抓餅、烤串等的小吃車,活動性較大,哪兒人多就去哪兒,但以后這種狀況將不被允許。《條例》規則,要給食品攤販劃定區域、肯定運營時段。劃定區域內設立公示牌公示允許運營區域的范圍、時段等信息。食品攤販制止運營目錄也會向社會發布,并在劃定運營區域明顯位置公示。運營制止目錄內食品的,將面臨5000元至貨值金額5倍的罰款。
關于食品消費小作坊,也限定了其消費范圍。《條例》規則,小餐飲運營者不得運營裱花蛋糕、生食水產品以及法律、法規制止運營的其他食品。小作坊消費加工的預包裝食品,應標明食品稱號、成分或配料表、規格、凈含量、小作坊稱號等相關信息,并明顯標示“小作坊食品”。消費加工制止消費加工食品的小作坊,貨值金額缺乏5000元的,處5000元罰款,貨值金額5000元以上的,處貨值金額5倍罰款。此外,就業務量日漸增長的餐飲效勞外送企業,《條例》請求其運用專用封鎖工具配送食品,分裝、儲存、容器、用具和溫度均應契合食品平安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