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不能成為“土地以外的法律“問題食品”
依據網上投訴線索,記者發現,局部列車上多以緩解眼疲倦、益智補腦的名義出賣一款新疆特產的“藍莓李果”。但農林專家則表示,新疆地域并沒有“藍莓李果”植物種類,藍莓與李屬不同植物科屬,理論上幾無勝利嫁接的可能性,目前也沒有嫁接勝利的先例。律師也以為,這種“藍莓李果”屬虛擬事實,涉嫌誤導消費者。(據5月16日《新京報》)
從媒體披露的狀況看,所謂的“藍莓李果”并非嫁接種類,乃是虛擬杜撰出來的種類,商家和列車員均涉嫌虛假宣傳、誤導消費者。而且,“藍莓李果”被包裝為多個省份的中央特產,之前是“云南特產”,往常是“新疆特產”,這種普通食品被宣傳有保健成效,被冠以益智補腦、美容養顏的名義出賣。可見,鐵路銷售推行“藍莓李果”產品時,已然違背多項食品平安法規,理應依法予以叫停,并對鐵路部門、供貨商、消費廠家等依法處分。
由于鐵路系統長期處于封鎖式環境,與外界存在一定的隔絕,在方案經濟時期五臟俱全,各項業務都是本人操作,連司法體統都具備,猶如一個“獨立王國”。在鐵路市場化變革之后,鐵路的封鎖式環境被突破,各項業務紛繁市場化,餐飲供給也不例外。可是,鐵路系統的市場化變革并不徹底,行政管制手腕依然殘留,業務壟斷性太強,留下很多弊病。
餐飲供給就是最典型的例子,供貨商、盒飯本錢、商品價錢、食質量量等均不透明,且缺乏外部監視限制力氣,常常在網友爆料、媒體批判下,言論反響十分激烈后,鐵總才有所行動。但是改良的措施有限,治病而不除根,沒有徹底改動餐飲食品供給形式,招致“高鐵盒飯”問題積弊難返。此次遭到曝光的“藍莓李果”虛擬事實、夸張宣傳等行為,亦暴顯露鐵路餐飲食品供給的問題所在,需求增強標準管理,對問題食品嚴懲不貸。
依照《鐵路運營食品平安管理方法》,鐵路站車及餐車食品銷售應實行統一采購、統一進貨制度等,鐵路運營中的食品消費運營者應展開食品平安自查。同時,關于違背食品平安法律法規的,由鐵路食品平安監視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則給予行政處分。顯然,這依然是典型的封鎖式管理,且有裁判員與球員集于一身的嫌疑,局部供貨商與鐵路系統有很深的利益關系,鐵路方面很難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。
鐵總應認識到,鐵路系統并非“法外之地”,也應恪守相關法律法規,不能成為問題食品的“黑洞”。假如不增強食品平安管理,任由問題食品在鐵路系統橫行,為牟利而損傷乘客利益,遲早會因而自食其果,遭受法律和市場的懲罰,被乘客所丟棄。因而,鐵總應放開鐵路飲食供給,鼓舞多方參與市場競爭,實行優勝劣汰機制,選擇最好的供給商。同時,引入外部監視機制,請乘客、媒體、監管部門共同監管,依照法律和市場規則,對違規者予以處分,嚴重者列入供給商“黑名單”。